歼35究竟有多强大?

更新时间:2024-12-26 14:00:03 人气: 作者:双双 纠错/删除

歼35究竟有多强大?

歼35究竟有多强大?

2022年下半年,军迷圈被一张机身上喷涂350003的飞机刷屏了。这架低可视涂装的飞机相当令人惊艳,其中350003这个数字是350工程第3架战机的意思,所以它的身份已经很明确了,那就是歼-35的第三架原型机。

歼-35和F-35:

从这架原型机的外观上,我们就不难看出它的定位——类似于海上歼-20的空优机。

拥有舰载五代机的国家就只有美国,歼-35服役后中国将成为第二个。而且相较于美国服役的F-35C,歼-35要更加专业化,建成的海上作战体系也会有更强的战斗力。

要知道歼-35的强大,我们就要先了解F-35的问题。

F-35战机从定位上就有问题,本来美国研制它是想要一款更加通用的战机,以节省舰载机的使用成本。这款飞机立项的时候是1993年,当时苏联已经没了,于是美国在当时天下无敌的情况下做出了相当多被证明是错误的预判。

比如图-160将不再服役,不会有能在军事上和美国相比的国家等等。因为不怕图-160,美国直接退役了F-14这款强力的截击机。

因为军事上的自信,美国想着以不变应万变,研发出一款万金油类型的战机,然后通过技术上的先进拥有军事上的优势。

从满足自己定下的需求上来说,美国是成功的。F-35具备隐身能力(虽然没F-22强),能作为舰载机(F-35C),能用于空军(F-35A),具备较强的对地、对海打击能力(外挂架实现的野兽模式)。

但是样样都会就意味着每样都不精通,不精通的领域对上别人专业的领域,自然是非常吃亏的。

我国的歼-35作为一款隐身空优机,虽然不具备对敌方军舰的打击能力,但对上敌人的舰载机群无疑具备相当大的优势。

假设大国间爆发海战,在敌方没有专业化隐身空优机的状况下,歼-35的超远视距打击能力配上隐身,完全能做到在敌人视野之外击落F-35、F/A-18这些舰载战斗机,然后歼-15机群能直接带着铁炸弹炸敌方航母。

可以说在苏联解体后,美国没有预料到中国会在短短的20多年里,在军事技术上追上美国。虽然中国海军在规模上还远落后于美国,但在军事技术上,中国海军已经有很多方面追上甚至是超过了美国。

而且中国的海军建设更加专业化,直接以地球上最强军事力量为假想敌,这和美国想着以技术优势碾压别人,然后在很多方面的发展订更低的标准有本质上的不同。

歼-35和歼-20:

此外研究歼-20的经验也可以搬到歼-35身上,让很多人意外的是,研究歼-20的成飞和研究歼-35的沈飞并不是单纯的竞争关系,二者都是中航集团旗下的公司。

也就是说,成飞和沈飞属于同一家公司下的两家子公司,随时可以互通有无。成飞研究歼-20的时候沈飞的人可以去帮忙,沈飞研究歼-35的时候成飞也可以派研究过歼-20的人过去交流经验。

在二者互通有无的情况下,歼-35作为一款后发战斗机,在很多技术上水平会比歼-20更高。

比如说在弹舱方面,在不损伤隐身性能的情况下,歼-20可以内置4枚霹雳-15中距离弹,歼-35在体积上比歼-20小一截,但也可以内置4枚霹雳-15中距离弹,很明显歼-35在空间利用效率上要高于歼-20。

当然,歼-35作为中型机在体积上是一个硬伤,因此歼-20有的侧弹舱它没有。

歼-35和FC-31:

另外有消息称,歼-35可能会亮相2022年的珠江航展。如果该说法属实,那说明歼-35的研发已经进入最后阶段,以及歼-35是在帮FC-31打广告。

FC-31和歼-35有一定的继承性,其中FC-31像是一款概念机型,歼-35则是一款根据概念机型改造出的成熟战机。歼-35亮相珠江航展,有助于让各国认识FC-31这款战机。

这一点可以参考俄罗斯军贸的模式,俄式军贸最具特色的地方就是它会先提供一架原型机,然后客户提出要求,俄罗斯再根据客户的要求改造原型机。

像印度和中国都有买苏-30,但印度的版本是苏-30MKI,我国的版本是苏-30MKK,二者在很多子系统上都不一样,包括气动布局和发动机。

因此歼-35的亮相可以对外证明我国的研发能力,FC-31作为概念机可以学俄罗斯模式,由客户提需求,我国根据FC-31的基础研发客户所需的战机。而歼-35表现得越强势,FC-31的吸引力就越大。

歼-35“一机四型”成海空主力

国产歼-35在经过多年技术验证和迭代后成功首飞,实现了外界对国产隐身舰载机的多年期待。在首飞之后,歼-35的试飞进展也异常神速,在不到9个月的时间后,就已经有三架原型机露面。其中,“350003”号原型机,无论机身涂装还是关键细节,已经非常接近量产型号,以至于美国The Drive网站撰文表示:“这架舰载机光洁的令人难以置信”。鉴于中航工业已经在歼-20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足够的技术基础,歼-35目前的试飞进程也非常顺利,未来量产并服役已经没有多少障碍。虽然从现有细节分析,歼-35的性能可圈可点,但有关其最终量产规模的问题,也引发了外界的热烈讨论。

按照之前沈飞副总设计师接受媒体采访时披露的消息,用作航母舰载机仅仅是歼-35最基础、最急需的发展方向。在基本满足海军需求后,还将衍生供空军使用的陆基型号、类似歼-20S的双座型号,甚至是对外销售的出口型号,首开国产战斗机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一机四型”格局。相比于歼-7、歼-10、歼-11,歼-35等,在系列改型广度、深度上开创了国产战斗机的新局面。更重要的是,这条道路并不仅仅在理论上可行,作为在海军舰载机领域发展数十年的海上力量,美国海军舰载机由海上岸、再对外出口的情形早有先例。

1958年5月,由美国麦克唐纳公司(已被波音公司收购)设计的F-4战斗机完成首飞,这是一款竞标美国海军重型防空舰载机的二代战斗机。由于方案出色,且设计团队技术雄厚,F-4在1961年正式交付美国海军使用,首批正式生产型号F-4B共生产了约650架。

美国空军也发现了F-4的出色之处,因此很快与麦克唐纳公司接触,希望后者能在海军舰载型的基础上发展陆基型号。由于同代舰载机的技术要求往往高于陆基型号,因此陆基型F-4C的开发很快结束,并在1963年5月开始量产,最终生产了超过580架。

F-4C又衍生出了F-4D、F-4E等供美国空军使用的改进型号,其中F-4D总数超过820架,F-4E更是高达1350架,是F-4系列战斗机中数量最多的亚型。相比之下,美国海军仅仅在F-4B基础上,发展出F-4J改进型号,生产数量不过520余架。加上各类亚型后,舰载版F-4大约生产了1200架,而陆基版则生产了超过2800架,并且F-4还向英国、日本、西班牙、以色列、德国等国家和地区大量出口,总计生产了约5200架。据统计,F-4舰载型:陆基型:出口型比例大致为1:3:1。

由于F-4的表现过于出色,美国海军之后发展的F-14、F/A-18等主力舰载机,也试图延续F-4的辉煌,在完成上舰验证后,纷纷推出陆基型号以获得更多订单。不过,美国空军在F-4之后就不再装备美国海军主导的舰载机型号,F-14、F/A-18只能在出口市场上寻找机会。其中,F-14作为全球第一款三代机,与AIM-154“不死鸟”的组合,拥有了130千米外拦截苏联海上大型侦查机、轰炸机的能力。但在这一优势之外,F-14的应用领域实在过于狭小,与美国空军主导的F-15系列有明显差距。因此,除了在竞争伊朗空军订单时,通过使用特殊手段赢得胜利外,声名远扬的F-14并没有更多的出口成绩。

F/A-18的技术原型,可以追述到与YF-16竞争美国空军订单的YF-17,一开始是作为辅助F-14的中型舰载机执行“打杂”任务。但早期貌不惊人的F/A-18,不仅凭借多用途优势获得了澳大利亚、西班牙、加拿大等国家的青睐,成功出口陆基型号,而且从最早期的F/A-18A/B一路发展到F/A-18E/F,仍然是美国海军的绝对主力。美国海军已经前后装备过1800余架舰载版F/A-18,而出口数量大致在430架左右,再加上衍生的100余架EA-18G电子战机,F/A-18的舰载型:出口型:电子战型的比例大致为16:4:1。

美国航空工业最新发展的F-35,则是在立项之初就明确了陆基型、舰载型、垂直起降型、出口型并列发展的模式,其中空军装备的陆基型最早服役,后三种紧随其后。

F-35总共获得3503架订单,其中陆基型F-35A高达1763架,舰载型F-35C为340架(其中80架属于美国海军陆战队),垂直起降型F-35B是353架,出口型1047架(未来还会增加)。算起来,陆基型:舰载型:垂直起降型:出口型的比例大约为4:1:1:3。

三款美制舰载机不同型号的装备数量可以看出,不同时代的战斗机面临的内外环境差异很大,各个亚型的分布也没有可比之处,即使是定位、应用领域和歼-35最接近的F-35,各个亚型的规模也注定与歼-35完全不同。不过,在部分情况下,美国海军舰载机的发展道路仍然值得参考。

中国海军显然是歼-35的第一个用户,航母数量大大限制了歼-35舰载型的装备规模。鉴于美国海军F-35C F/A-18E/F的组合,与我国歼-35 歼-15的配置非常相似,那么美国为保证11艘航母运转而装备的340架F-35C(约合每艘航母30架),如果我国海军能将航母数量扩展到6艘,那么歼-35舰载型的装备数量,大致在200架左右(考虑到早期试验型号)。在海军之后,一直以重型歼-20为主力的空军,也将开始装备歼-35以扩充规模。不过,在歼-20持续生产的情况下,再按照F-35A与F-35C的数据,来推算我国空军装备的陆基型歼-35就不太合理(F-35A数量多是因为F-22A已经停产)。

在美国海军、陆军中都担当主力的F-4战斗机数据估算,可能会更加合理。我国空军装备的陆基型歼-35,应该能达到600架左右。

我国定位与歼-35陆基型相似的歼-10战斗机,其在空军以及海军陆基航空兵部队中的总装备数量,大致就在600架左右(包括双座教练型歼-10S)。歼-35大致能够以1:1完成替换,或者顺应我国空军的发展步伐略有增长,都是比较合理的。

至于歼-35的对外出口型号,鉴于我国战斗机在全球的认可度仍然受到各种因素影响,那么沿用F-4亚型的出口数据,将其估算为200架。至于歼-35双座型数量,相对难以估算。因为歼-20S的具体应用仍然是个谜团,或许会有电子战、无人机指挥、对地/对海攻击等不同用途。而不同应用领域之间的差距极大。美国空军在F-15D战斗机基础上,推出的双座对地/对海攻击型F-15E,实际上成为F-15系列后期的唯一型号,自用和出口总数量超过1000架。

在F/A-18基础上发展的EA-18G,则是专攻电子战领域的特种辅助型号,总生产数量不到120架。鉴于对双座隐身战斗机具体应用的猜测,依然以辅助居多,那么不妨就先以F/A-18与EA-18G的数量比例估算,即海空军总计装备的歼-35双座型数量,也在200架左右。

国产歼-35中型隐身战斗机的总生产规模,大致可达1200架左右,其中1000架装备我国海空军。这个数字看起来似乎无法与F-35高达3500架的规模相比,但需要注意的是,美国航空工业之前数十年的出口,奠定了广阔的市场基础,为F-35销往这些购买国打开了大门,而我国在这方面显然无法与之相比。事实上,相比于对外出口多年,也只获得巴基斯坦36架订单的歼-10,如果能够实现这个出口规模,已经是一个很大的突破。

在歼-35之外,我国还有歼-20这款真正的主力隐身战斗机,按照同时代重型:中型战斗机数量大约1:1的经验来看,歼-20基础型加上双座型的总装备规模,大致也能达到800架左右。这与我国空军和海军陆基航空兵装备总计装备700多架重型“侧卫”的情况基本相当,也符合歼-20发展领先歼-35多年的现状。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海空军未来或将达成800架歼-20 1000架歼-35的总装备规模,用以应对美国军队180架F-22A 2400架F-35。鉴于后者还需要全球部署,以维护其全球“利益”,歼-20、歼-35的装备数量已经完全足够。

中航工业的初步成熟,是上世纪80年代初期完成歼-7批量生产、歼-8初步完善,以及歼-7对外出口之后,但相比于当时美苏等国家开启三代机时代的情况相比,依然明显落后。幸运的是,随着苏联解体,曾经被苏联空军视为珍宝的苏-27进入我国空军服役,中航工业在此基础上成功进行仿制,而且在同一阶段完成了歼-10的研发,最终形成了歼-10、歼-11/16并立的局面。

不过,这两者由于早期发展时间上的差异,使得歼-11/歼-16系列重型机的规模,居然超过了数量应该更多的歼-10中型机,后期更是出现了歼-10B这款三代半和歼-11B单一空优型号同期发展的尴尬情况。不过,相信上述种种问题和遗憾,都将随着歼-20的歼-35的出现而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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