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硝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著名玻璃品牌,创立于1907年,主要从事各种玻璃制品与半成品,及少量化学产品生产、销售的专业玻璃供应商
旭硝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著名玻璃品牌,创立于1907年,主要从事各种玻璃制品与半成品,及少量化学产品生产、销售的专业玻璃供应商
旭硝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语:旭硝子株式会社),是日本一家玻璃制品公司,为全球第二大玻璃制品公司,1907年成立至今超过一百年。旭硝子产品为各种玻璃制品与半成品,及少量化学产品,目前销售对象为LCD制造厂,汽车业、灯具业、建筑业等。
旭硝子公司母公司是三菱集团(Mitsubishi Group)。1971年首先发明了旭法,在日本本土拥有 13条浮法玻璃生产线。目前,旭玻璃公司不仅在亚洲的中国、印尼、泰国、越南等均有该公司的股份及工厂,而且在欧洲也有它的子公司,欧洲的比利时格拉威尔公司已成为旭玻璃公司的股份公司(旭玻璃公司占 67.52%)。旭玻璃公司共有20条浮法线。
1998年销售收入增加 6%。除生产平板玻璃、汽车玻璃和阴极射线管玻璃外,该公司还生产诸如纯碱等化工原料、晶体管和半导体等电子器件,以及陶瓷和耐火材料等。
公司经营范围:玻璃产品、陶瓷及耐火材料。曾以1.36亿美元收购ICI公司的氟树脂业务,使其全球市场份额从6%增到18%。
AGC 集团全体成员所共有的,最应重视的价值观为以下 4 个。这些价值观,是组织和个人的所有判断和行动的基础。
“创新与卓越”是 AGC 集团竞争优势的源泉。如果不持续对技术、产品、服务、商务模式和人才活用追求创新(革新),就会被急剧变化的时代浪潮所淘汰。此外,如果组织及个人不追求最高效率也不持续改善品质(卓越),就无法为顾客和股东创造价值。因此,要实现我们的使命,“创新”和“卓越”都是不可或缺的。
“多元化”、“环境”、“诚信”是 AGC 集团作为全球企业的三个主要支柱。对于一个在世界舞台上取得成功的企业而言,必须要得到世界各地人们的信赖。同时,积极构筑可持续发展型社会也是作为地球公民应尽的义务。与顾客、股东、社会和员工等所有相关人员之间建立透明公正的关系也是我们接下来必须承担的责任。
AGC 集团尊重并奖励具备不同能力的人才所作出的贡献,不拘泥于人种、民族、宗教、语言、国籍、性别和经历。多元化是集团的支柱之一,同时也是 AGC 集团竞争优势的源泉。